根据《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本人申请,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威远镇人民政府复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以下14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条件,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户,城镇低保家庭11户,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2户。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972-*
0972-*
公示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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