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金湖县工农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本次规划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55.03公顷,规划范围为:宁淮东线东侧-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金宝南线南侧- (略) 西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
本次金湖县工农工业集中区规划构建以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为主导产业,拓展以电子信息等产业为支撑的“2+X”产业体系。
高端装备制造以专用设备制造业为主,主要包含:采矿、冶金、建筑、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制造。
新材料以化学纤维制造业为主,主要包含:合成纤维制造。
电子信息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主要包含:视听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也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区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区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 (略) 站、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1.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梁明宏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金湖 (略) 188号
邮编:*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
联系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玄 (略) 11号
邮编:*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报告书简本.docx
附件2:公众意见表.docx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