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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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科尔沁殡仪馆扩建项目 | (略) 红星镇后双井子村东北 (略) | (略) 科尔沁殡仪馆 | 吉林省佳和 (略) | 本项目为扩建,主要为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原有的5台火化机中的2台更换为台车式捡灰火化机,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工程等,更新后可增加火化遗体能力1000具/年。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的28%。 | 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火化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器+风冷高效降温器+火星拦截器+全干法脱硫脱酸反应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净化反应器”处理后,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报告表》中无组织相关防治措施及排放要求后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种机械设备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酸脱硫渣、废活性炭和火化机除尘器灰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