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 (略)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现将 (略) 4.5万吨/年*二醇*醚(PM)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名称:4.5万吨/年*二醇*醚(PM)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建在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略) 现有厂区内,项目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该项目占地面积5632m2(约8.45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11.35m2,其中4.5万吨/年PM主装置单元1854.2m2,装置储罐及泵区725m2,循环水池及泵区270m2,PM储罐及泵区530m2,厂区绿化面积563.20m2,道路及硬化面积1689.60m2,配套相关设备54台/套,给排水、通风、运输系统等公用辅助设施依托项目原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4.5万吨*二醇*醚(PM)的规模。该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9399.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00.84万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庄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单位地址: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评估单位:山东 (略)
建设单位联系人:白云峰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联系人:史荣洁 联系电话:0543-*
邮箱:*@*63.com
邮编:*
公示日期: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