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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 2024 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XJTJ-2024-JL-03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县 2024 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95 万元,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板房沟镇板房沟村和永丰镇下寺村 2 个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750 平方米。
其中板房沟镇板房沟村建筑面积 400 平方米;永丰镇下寺村建筑面积 350 平方米。各设置老
年活动中心、学院活动室、文体活动中心、科教中心等,并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施。
同步拆除下寺村村委会原有平房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乌鲁木齐县 2024 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乌鲁木齐县 2024 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类监理企业资质)监理*级资
质或*级以上或综合监理企业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
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
说明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
效期内;项目总监在监项目少于 3 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似
工程监理业绩不得少于 2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
6、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类
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得少于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总
监);
7.投标人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当事人名单;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地点: (略) 天山 (略) 222 号天成广场 9 楼。领取文
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注
册监理工程师证、身份证),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并有
原件,领取文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
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招标文件。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 (略) 222 号天成广场 10 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天山 (略) 222 号天成广场 10 楼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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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县民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县民政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
联 系 人:帕提古力
电 话:09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健建设 (略)
地 址: (略) 天山 (略) 222 号天成广场 9、10 楼
联 系 人: 黄蕊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