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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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平县永成土石方建材厂年产机制砂*吨项目 | (略) 安平县东黄城镇敬思村村南500米 | 安平县永成土石方建材厂 | 河北 (略) | 项目租用场地 1998平方米(3亩),利用原有车间建筑面积1332平方米。购买机制沙设备一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吨。 | 1、废气:项目进料、破碎、筛分、球磨、密闭输送后物料落料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颗粒物(其他)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通过 (略) 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车辆进行限制车速在装卸过程中通过喷水抑尘,保持物料的预湿充分,同时装卸过程尽量降低落差,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堆场采用定时喷水的方法降尘传送带密闭,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洗砂废水经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通过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3、噪声:通过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措施,确保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除尘灰回用于洗砂工序;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污泥定期收集后外售周边水泥厂、砖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已通过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安审批备字{2024}64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