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略) 破产清算案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议程变更通知
成都 (略) 债权人:
四川 (略) (略) (以下称“ (略) ”)于2023年5月8日作出(2023)川0192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清算,并于同日作出(2023)川0192破申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 (略) (略) 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铂悦华庭项目的复工续建、房屋交付、 (略) 置及债权审查等工作,结合破产程序进程,现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定于2025年1月8日召开本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四债会”或“本次会议”),经管理人汇报 (略) 后,本次会议议程发生变更,取消表决事项,其他会议安排正常,具体如下:
一、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14:30正式召开。
二、召开方式
本次 (略) 络+现场方式召开。
三、参会方式
1.现场参会:由于现场场地有限,可容纳参会人员20人,为充分保障各类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购房人及其他类型债权人现场参会人数上限分别为10人,需现场参会的购房户债权人可通过短信方式(报名短信需注明:姓名、房号、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向管理人报名,管理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购房户现场参会人员名单(报名联系人董律师,电话:*),报名时间自2024年12月25日10:00起至2024年12月27日10:00止。其他类型债权人由管理人根据债权人类型、金额等情况确定现场参会人员名单,无需报名。
现场参会地点: (略) (略) 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G座4楼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法律讲堂。
2.网络参会:债权人可通过电脑或 (略) 进行参会,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资料。 (略) 为“点破 (略) ”,电脑参会链接为“http://**#/c?e=t”,手机通过微信小程序“点破云”参会。
四、会议议程
第一项: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二项: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并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特此通知。
成都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