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略)-0773
二、合同名称:ZBJ-(略)-0773
三、项目编号:f170c5dd(略)bb6a70f3eaf8763b631
四、项目名称:2024年植物检疫项目下乡用车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略)方):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略) (略) 211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略)方):嫩江县顺意汽车租赁服务部
地址:嫩江县繁荣街三委五组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下乡用车租赁服务 | 1(项) | ¥(略) | ¥(略) | (一)( (略) 域内)租车使用时间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租金300元;4-12小时按1天计算,租金558元(4个小时以外,不超1个小时的按半天结算,超过1个小时的按整天结算),结算以实际使用车辆天数为准;(二)( (略) 域外长途)租车费用按 1.8 元/公里/辆计算,租车方负责驾驶员食宿费及第二日起的每天200元工资报酬。结算以实际使用公里数为准。(三)( (略) 域外长途非高速)租车费用按 1.4 元/公里/辆计算,租车方负责驾驶员食宿费及第二日起的每天200元工资报酬。结算以实际使用公里数为准。1、出租方除负责随车司机工资、燃油、高速、过路过桥等费用以外,车辆维修、保养、违章、违法、肇事及其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等也均由出租方负责。2、提供优质服务,用车随叫随到,不得延误,遇有故障、事故等租赁车辆原因影响(略)方工作开展,(略)方应及时予以调换车辆。第一次延误交付当日用车费用1倍违约金,第二次延误交付当日用车费用3倍违约金,第三次延误中止合同。3、车况良好,有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略)元以上,每个座位险(略)元以上,车损险),租赁车辆在租赁使用时引发的第三者责任和司乘人员保险由(略)方承担。4、出租方((略)方)车辆需具备相关车辆租赁资质,具有足够数量的越野车、商务车、轿车供租车方使用。5、使用租赁车辆时,因车辆情况原因或驾驶员不服从(略)方管理,(略)方有权解除合同。 |
合同金额: (略),大写(人民币):(略)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09日
履约地点:采购方要求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略)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