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职高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位于 (略) ,拟选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拟选址红线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十天(自2024年5月11日至5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 (略) 49号),联系电话:*。邮箱:*@*26.com。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