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镇雄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8-24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请求批复镇雄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镇农请〔202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实施方案
原则同意《镇雄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作为项目管理、报账、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不得擅自调整,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实施项目,严把建设质量,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严格资金管理和使用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80号)、《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3〕81号)及《关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公开透明。
三、严格项目管理和验收
你单位作为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项目管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要按照实施方案、项目设计等规定和要求执行。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按程序组织验收。
此复
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附件:镇雄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1:云财农〔2022〕2 (略) 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云财农〔2023〕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反馈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有关意见的函- (略) .pdf
附件4:关 (略)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网编: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