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速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根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力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4〕41 号)有关精神, (略) 公开遴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回收企业。
一、遴选范围
(略) 域内8-10家农机经营新型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销商,已认定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不参与本次遴选)。
回收企业经营范围:拖拉机(20马力以下)、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旋耕机、微型耕耘机(田园管理机)等没纳入牌证管理的小型、小宗农业机械。
二、资质要求
(一)依法登记,管理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善,运行规范,注册资本*元以上;
(二)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声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 过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经济纠纷、服务质量投诉等情况,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具有回收储备仓库、办公电脑、打印机、监控(有录像功能)等;
(四)所提供资料、图片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取消入围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
四、遴选结果
2024年9月28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农机、财政(经管)等专家对申请主体报送的遴选材料进行评审,并 (略) 农业农 (略) 站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质疑
遴选主体认为遴选过程和遴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农业农村局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六、联系方式
单位: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略) 59号
联系人:杜成涛联系电话:*
(略) 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