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 (略) 受于都县广兴建设 (略) 的委托,对其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 (略) 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自行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
项目概况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 (略) 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004
项目名称: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 (略) 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整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
一 | 于都县乡村振兴暨圩镇功能提升建设一期项目七标段(北 (略) 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在规定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本项目的咨询工作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磋商顺序按供应商现场签到顺序确定。
二、响应服务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或声明函,在截止响应后由代理机构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包含22日)
地点:在赣州 (略) 进行项目报名。
方式:通过邮件或现场等方式在赣州 (略) 进行项目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和获取文件。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 (略) 开标大厅,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未出示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 (略) 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服务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相关企业,所投产品执行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的应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的,享有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但不能同时享有(详见采购文件)。
3、请勿围标、串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邮箱:*@*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于都县广兴建设 (略)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电话:0797-*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 (略)
地址:于都县贡江大道枫叶江畔15栋1号写字楼(四馆一中心旁)
电话:0797-*
邮箱:*@*63.com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
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于都长征支行(用于缴纳响应保证金和缴纳代理服务费)
户名:赣州 (略)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