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 (略) 已分别于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4日以《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4〕58号)、《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4〕64号)、《关于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金发改审批〔2024〕71号)批复了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现因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发生重大变更,根据国家项目审批有关政策规定,同意重新立项。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重新立项。
二、项目代码:2405-(略)-04-01-(略)。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长垌乡平道村平道屯。
五、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砖混围栏820m、村内排水沟改造与提升1500m、巷道改造2000m2、道路硬化1800m2、 (略) 灯安装70盏、停车位932m2、栏杆600m、挡土墙2075.3m3,以及跌水池、挡水坝、球场地坪漆、微菜园、绿化等基础设施提升。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27.(略)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
七、同时原批复文(金发改审批〔2024〕58号)作废,以此文为准。
八、据此批复,请项目业主按规定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略) 审批。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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