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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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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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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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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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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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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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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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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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BHQQ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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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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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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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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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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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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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见 附表1 (略) 市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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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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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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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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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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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竞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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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及报名时间: 2016年 3 月 8 日 8 : 00 始至2016 年 4月 5 日 17 : 00 止。网上电子报价报价时间:2016 年 4 月 7 日 15 : 00 始至2016年 4月 7 日 15 : 30 止,限时报价时间为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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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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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意向方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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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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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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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的的特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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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以现状移交, (略) (略) 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报名的意向投标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新、旧、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二) (略) , (略) 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 (略) 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 (略) 承担。中标人须于转让价款付清后 (略) 转让标的拆除并运输完毕。 (二)在拆除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 (略) 施工的,中标人须委托具有相关资 (略) 拆除工作, (略) 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三)如发生相关资需要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中标人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四)自 (略) 付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中标人办理资产过户、交接等手续。(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资产转让合同》。(六) (略) 的投标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区公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七)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 ), (略) (略) 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 (略) 查询。 (略) 市 (略) 区公 (略) 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八)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区公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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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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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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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子竞价,按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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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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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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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每轮加价幅度: 产权单位均不作要求 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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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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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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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对本公告出租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请在公告期报名截止前按如下顺序办理:⑴竞价保证金支付⑵网站注册同时提交审核⑶ (略) 报名登记、⑷规 (略) 网站参与竞价。(1)在诚信系统内注册①本项目只接受至 (略) 区公 (略)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和诚信系统注册成功且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投标 (略) 电子竞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要求的均不能参与竞价。②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下面附件2(产权投标人操作手册)。(2)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意向投标人须到 (略) 区公 (略) 报名登记竞租意向,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④ 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⑤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后5)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⑥竞 (略) 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竞价保证金退还申明(格式见附件7);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4);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6));⑤竞 (略) 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二份)、竞价保证金退还申明(格式见附件7)。上述报名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必须 (略) 备查,企业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重要提示:请务必使用IE7、IE8、IE9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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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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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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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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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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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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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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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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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10 1880 0013 1028 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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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 * 仟元整),意向投标人交纳竞价保证金时,企业法人须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均应 (略) 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自然人需通过转账的方式(注明缴款人和用途)交纳竞租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都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2、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因现金缴款、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不能参与竞价,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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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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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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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一 (略) 转让价款。2、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竞价保证金无息退还,逾期不签不缴即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同时将中标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重新组织招租。其他参与竞价的未能中标的意向投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3、竞价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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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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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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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区公 (略) , (略) 上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项目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中标单位/自然人委 (略) 授权书(并携带身份证),中标自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 (略) 区公 (略) 领取《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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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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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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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逾期不签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将追究责任,扣除竞租保证金,消取中标资格。2、中标人有如不符合转让条件,未按照公告约定支付资产转让金额 (略) 为,将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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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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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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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产权投标人操作手册;附件2、网上电子报价须知;附件3、资产转让合同附件4、承诺函;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6、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附件7、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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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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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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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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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略) 市 (略) 韦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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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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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范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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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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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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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诚信系统注册地址:h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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