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6日。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略) 一条喷漆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富商大 (略) 交汇处 | (略) | 河南 (略) | 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本次改建为将现有篷车喷漆线拆除,改为喷塑粉,使用的原料从油漆改为低VOCs塑粉粉末,符合大气污染物治理及“源头替代”的环保治理要求。改建后全厂总产能、喷涂前端与后端工序均不变。 | 项目外排污染物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喷塑废气经喷粉回收系统(旋风+滤芯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企业相关绩效分级指标要求;烘烤固化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标准要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涂装企业相关绩效分级指标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采取低氮燃烧后,废气排放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治理措施,不新增生产与生活污水。噪声: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固废妥善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