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CNC数控高精密机床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8月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 (略) 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CNC数控高精密机床研发制造项目
地点:泾县经济开发区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占地约20亩,新建2栋钢构厂房及办公楼、研发楼等,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产300台套CNC数控机床的生产规模。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铸件打磨房废气、喷漆房废气、晾干房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底漆打磨房废气和食堂油烟。铸件打磨房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设有一座喷漆房和一座晾干房,调漆、喷漆、喷枪清洗均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废气、底漆打磨房废气、晾干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项目铸件打磨和底漆打磨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房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晾干房中产生的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有关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和琴溪镇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略) 接入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琴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噪声源设置在厂房内,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生产车间封闭,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碎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铸件、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铸件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金属碎屑沾有切削液,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漆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3-*-04-01-*)。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