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有关规定,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方式:现场资格复审(各遴选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8日(08:30—17:30)
2024年7月19日(08:30—12:00)
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14: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遴选机关(单位)联系方式详见《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附件2)。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人员可通过《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附件1)查看个人笔试成绩排名,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主动联系遴选机关(单位)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因故未进行 (略) <特区、区>党委组织部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印证材料以及专业资格证书等。
(四)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各遴选机关(单位)要主动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须向遴选机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对未提交书面申请的,遴选机关(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制度,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备查。
3.各遴选机关(单位)须按照《遴选公告》和资格复审对象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复审对象是否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遴选机关(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对象的,视为该递补复审对象自动放弃。如因遴选机关(单位)审核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责任。
三、其他事宜
(一)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的面试工作拟于2024年7月底进行,届时将提前发布面试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二)若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0858—*
附件:
1.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xlsx
2. (略) 2 (略) 直 (略) 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资格复审地点一览表 .xlsx
(略) 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