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秀山县清溪场镇司城村等2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1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街道办事处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 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略) (略) | 新建35m3/d污水处理站1座,30m3/d污水处理站1座。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含格栅池、集水池、中间水池、生物滤池房、高负荷活性生物滤床、排放渠、污泥干化池及厂区附属工程)、DN300污水管网8278米、DN110出户污水支管3600米、DN160出户污水支管350米、DN200出户污水支管120米、检查井309座、污水泵站2座、DN50提升管道429米。 | 300日历天 | 合格 | 2023.5.10 | *.63 | 叶贺强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渝*0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