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发改审批字〔2024〕406号
关于2024年抚州市黎川县社苹乡错车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社苹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 (略) 黎川县社苹乡错车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社府发〔2024〕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 (略) 黎川县社苹乡错车道建设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 (略) 黎川县社苹乡错车道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社苹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11-(略)-04-01-(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社苹乡宏源村、前进村。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 (略) 黎川县社苹乡错车道建设项目包含2子项目:
(1)黎川县社苹乡村道C328宏源至王弄错车道建设工程:新建长度28米、宽0米至2.5米、厚0.2米水泥混凝土面层错车道数3个。
(2)黎川县社苹乡村道C180前进至小源错车道建设工程:新建长度28米、宽0米至2.5米、厚0.2米水泥混凝土面层错车道数7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8.(略)元,其中:(1)黎川县社苹乡村道C328宏源至王弄错车道建设工程投资金额约2.(略)元;(2)黎川县社苹乡村道C180前进至小源错车道建设工程投资金额约(略)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抄 送: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