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加强药肥双控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政办〔2022〕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资金》明财(农)指〔2024〕2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加强药肥双控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办〔2024〕26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实施方案》宁农〔2024〕6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申报公告。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乡镇,即日起就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项目的申请材料向宁化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
一、区域公用品牌河龙贡米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1.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示范经费*元
3.实施单位地点:宁化县河龙贡米主产区,具有代表性强,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4.实施内容:
制作安装示范广告牌一块(规格:长3米Ⅹ宽2米)
(略) 禁限用农药建议《目录》,开展绿色防控技术:
示范片内所有种植户都应推行《禁限用农药目录》,自觉停用禁限用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药降残助剂等实现用药上对毒死蜱、三唑磷进行替代。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荐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稻专用肥、微生物肥。
5.实施单位(或主体):本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技站等。
二、区域公用品牌: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1.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示范经费*元
3.实施单位地点:宁化县三明稻种主产区,具有代表性强,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4.实施内容:
?制作安装示范广告牌一块(规格:长3米Ⅹ宽2米)
(略) 禁限用农药建议《目录》,开展绿色防控技术:
示范片内所有种植户都应推行《禁限用农药目录》,自觉停用禁限用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药降残助剂等实现用药上对毒死蜱、三唑磷进行替代。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荐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稻专用肥、微生物肥。
5.实施单位(或主体):本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技站等。
二、突出示范点的展示功能,做到“五个一”
即一片核心示范地、一块示范标牌、一个实施方案、一套主推技术体系、一个专家服务团队。在病虫发生防控关键季节,组织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进行现场观摩,展示防治效果,带动农民扩大应用。
三、加密农残监测
通过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农残监测,同时,通过部、省、市各类农产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列入试点区域的农产品进行全覆盖,加大加密监测,示范片农残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技站等。以村级集体组织申报的需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承担水稻种植业务。并提供原件备查。
2.以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的需流转且种植河龙贡米或三明稻种种植面积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或组织周边河龙贡米或三明稻种种植农户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并提供农户花名册;以村级集体组织、乡镇农技站申报的需提供河龙贡米或三明稻种农户花名册且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3.申报本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并出具同一地点没有多头申报承诺书。
4.符合申报条件的村集体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公告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主体比对筛选,确定拟实施对象。
5.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报送项目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书面材料报送到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河龙贡米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联系人:邱剑华 联系电话:0598-*
地址:宁化县农技推广站
三明稻种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联系人:张运潭 联系电话:0598-*
地址:宁化县种子站
6.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2024年8月16日止。
附件:宁化县2024年药肥双控示范区申请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加强药肥双控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政办〔2022〕3号)《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二批)专项资金》明财(农)指〔2024〕2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加强药肥双控助推绿色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办〔2024〕26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实施方案》宁农〔2024〕69号文件要求,制定本申报公告。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的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村、乡镇,即日起就宁化河龙贡米、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项目的申请材料向宁化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
一、区域公用品牌河龙贡米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1.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示范经费*元
3.实施单位地点:宁化县河龙贡米主产区,具有代表性强,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4.实施内容:
制作安装示范广告牌一块(规格:长3米Ⅹ宽2米)
(略) 禁限用农药建议《目录》,开展绿色防控技术:
示范片内所有种植户都应推行《禁限用农药目录》,自觉停用禁限用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药降残助剂等实现用药上对毒死蜱、三唑磷进行替代。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荐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稻专用肥、微生物肥。
5.实施单位(或主体):本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技站等。
二、区域公用品牌:三明稻种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1.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示范经费*元
3.实施单位地点:宁化县三明稻种主产区,具有代表性强,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4.实施内容:
?制作安装示范广告牌一块(规格:长3米Ⅹ宽2米)
(略) 禁限用农药建议《目录》,开展绿色防控技术:
示范片内所有种植户都应推行《禁限用农药目录》,自觉停用禁限用农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生物农药防治水稻主要病虫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药降残助剂等实现用药上对毒死蜱、三唑磷进行替代。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荐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水稻专用肥、微生物肥。
5.实施单位(或主体):本县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技站等。
二、突出示范点的展示功能,做到“五个一”
即一片核心示范地、一块示范标牌、一个实施方案、一套主推技术体系、一个专家服务团队。在病虫发生防控关键季节,组织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进行现场观摩,展示防治效果,带动农民扩大应用。
三、加密农残监测
通过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农残监测,同时,通过部、省、市各类农产品抽检和风险监测,对列入试点区域的农产品进行全覆盖,加大加密监测,示范片农残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技站等。以村级集体组织申报的需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的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承担水稻种植业务。并提供原件备查。
2.以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的需流转且种植河龙贡米或三明稻种种植面积相对连片1000亩以上,或组织周边河龙贡米或三明稻种种植农户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并提供农户花名册;以村级集体组织、乡镇农技站申报的需提供河龙贡米或三明稻种农户花名册且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
3.申报本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提供近三年获得的所有专项资金材料,并出具同一地点没有多头申报承诺书。
4.符合申报条件的村集体组织和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公告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主体比对筛选,确定拟实施对象。
5.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报送项目申报表及其必要的附件,并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书面材料报送到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河龙贡米药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联系人:邱剑华 联系电话:0598-*
地址:宁化县农技推广站
三明稻种肥双控试点示范片:
联系人:张运潭 联系电话:0598-*
地址:宁化县种子站
6.申报截止时间为即日起2024年8月16日止。
附件:宁化县2024年药肥双控示范区申请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