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号 受产权单位委托,江 (略) 定于2024年8月8日15时,在弋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举行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招租,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君茗房地产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君茗评报字(2023)第087号。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租赁期限:标的租期为5年,租赁起止时间在租赁合同中具体约定。 4.租金每年支付一次,承租方应在每年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承租方逾期一个月未支付下一年度租金,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可单方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5.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交纳三个月房租做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招租方无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况招租方可没收租赁户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转租于他人;若在租赁期间内确有转租需求,需书面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具体由租赁合同中约定)。 7.竞得标的物的租赁户,必须由承租方经营该标的物,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户不得以转让、合作等方式进行转租,不得改变合同约定的店面经营使用方式。未经过招租方书面同意,私下转让及改变使用方式的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8.竞得标的物的租赁户如确实出现经营困难,难以经营店铺的可向招租方提出申请,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可提前解除合同,但在招租方将该租赁物再次出租前的租金由承租户承担,该租金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四、标的展示、咨询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7日下午17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单位或个人凭有效证件,到江 (略) 办理报名手续及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户 名: (略) (略)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 号: *】(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详情咨询:*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江 (略) 2024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