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大街 6号1幢一层部分区域、二层部分区域以及 3 幢一层部分区域
公示时间:2024-03-01
受理时间:2024-02-1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集气罩或通风橱或房间内(室内维持微负压状态)排风口收集后由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洗涤分离废水处理工艺为“酸碱中和+混凝絮凝沉淀+A/O(缺氧+好氧)”,处理规模为8m3/d,污水处理站位于3幢(3#厂房)一层西南侧。洗涤分离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浓盐水一起排入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京北排京怀 (略) (怀柔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优化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即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均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清运处置。自建危险废物暂存 (略) 区西北侧。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朱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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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怀柔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怀柔区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有研纳微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