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 (略) 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邻发改【 * ) (略) ,比选文件在 (略) (略) ( (略) 门名称)的备案号为LFGD2017-7。
2.1 项目业主: (略) 坛同镇人民政府
3.1 资格等级: (略) 代理资格暂定级。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100% (略) 代理机构( (略) 免费注册), (略) 之时起至 * 日09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 (略) 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 (略) 时间), (略) 下载比选文件。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 (略) (略) (略) 。
(略) (略) (www. *** )上发布。
比 选 人: (略) 坛同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坛同镇瓜尔滩村
2.3 项目规模:硬化公路7公里,路基宽4.5米,有效路面3.5米,c20砼厚0.2米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245.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交通补助、移民补助及群众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25.00万元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0个(0至3个)公 (略) 梁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2 比选服务费200.00元。
(1) (略) 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 (略) 保部门的证明);
(4) (略) 代理机构,还要提供在 (略) 省建设厅办理的有效的《 (略) 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适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或 (略) 上填写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参加随机选择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5.3 比选 (略) 按规定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略) (略) (略) 。
地 址: (略) 坛同镇集贸街1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包安学
电 话: ***
传 真: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