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略) ):
根据《 (略) 省扶贫开 (略) 印发<关于进 * 步加强县级扶贫开发项目库规范管理 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 * 〕 * 号)和《 (略) 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略)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 * 〕9号)有关要求,你单位上报的 * 年乡村 (略) 实施项目申请,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你单位项目实施规划,现予以批复(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好项目质量关,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 (略) 报批和备案,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预期目标。
* 、严格程序,公开透明。项目批复后,要通过规定形式公开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规模、 (略) 信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应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 (略) 工程监理制的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及监理制 (略) ; (略)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 、加强管理,保证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抓好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检查督导工作,并充分利用有利时机,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快施工进度,按照要求拨付资金,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