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野生鱼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略) 渔业管理条例》、《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辽河流域禁渔通告的通知》、《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我县下列水域实行禁渔期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
每年3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二、禁渔区
(一)凤鸣湖(凤鸣发电站坝上至桓仁电厂坝下);
(二)浑江(东方红电站以上至凤鸣电站以下);
(三)大雅河(八里甸子镇韭菜园子村五组夹信子河段以下至大雅河漂流终点);
(四)富尔江(桓龙湖水库富尔江河口303水位线以上至古城镇老黑背村大桥以下);
(五)红汀子大河(桓龙湖水库红汀子河口303水位线以上至二棚甸子镇四平村六组兔子崖大桥以下)。
三、其他事项
(一)常年禁止所有的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性方法以及其它禁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地笼子、绝户网、丝挂网、拦河网、撒网、抬网、竹杆推网、沉浮式捕鱼网、滚钩(可视锚鱼)等禁用渔具。
(二)对于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依照《桓仁满族自治县浑江流域野生鱼类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举报电话:024-*。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桓仁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