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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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半导体光源芯片项目 | (略) 经济技术开 (略) 1202号 | 华引芯(张家港) (略) | (略) (略) | 项目位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 (略) 1202号,为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租赁厂房面积2167平方米,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建成后全厂年产LED芯片*片。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生活污水 (略) 给排水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下料清洗产生的硫酸雾,镀前清洗产生的氯化氢,酸洗刻蚀产生的氟化物,ICP 刻蚀产生的氯气、氟化物,均经过有效收集后,通过一套“碱喷淋设施”处理后再经 25m 高 1#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钝化产生的氮氧化物、颗粒物,清洗产生的*酮、异*醇,光刻、去蜡产生的 VOCs(非*烷总烃计),均经过有效收集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经 25m 高 2#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