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划拨用地管理,根据 (略) 的相关规定,经审核,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C-23、C-30、C-36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征绿化用地符合划拨用地政策,拟按划拨方式办理供地手续,现将该项目用地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C-23、C-30、C-36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征绿化用地 |
用地位置 | (略) (略) 沙河镇 |
用地面积 | 2.*公顷 |
规划用地性质 | 绿化用地 |
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 | (略) (略) (略)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6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城北 (略) 9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10-*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 (略)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