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朗县排水防涝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拉孜县查务乡吉角村 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重新选址)
建设单位:拉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设地点: (略) 拉孜县曲下镇
公示内容: (略) 拉孜县查务乡吉角村 乡村振兴建设项目(重新选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1日(即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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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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