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稀土 (略) 灼烧车间稀土氧化物自动倒料生产线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采购人为赣州稀土 (略)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项目名称、价格及工期
1、项目名称:灼烧车间稀土氧化物自动倒料生产线项目。
2、最高限价:75万元。
3、施工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施工地点: (略) 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0号赣州稀土 (略) 厂房内。
三、投标人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务的通报记录,参加此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技术力量,三年内具有两个以上与本项目同等或以上规模的工程业绩,必须是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
3、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4、公司注册年限具备5年以上。
5、公司在职人员不得少于50人,提供1年以上的社保人员清单。
6、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投标单位不得挂靠及挪用其他单位资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的供应商可于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联系曾先生(联系电话:*)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7时前当面递交或将报价文件邮寄(请使用顺丰或者京东快递) (略) (略) 赣县区高新大道10号赣州稀土 (略)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章或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我司定于2023年6月20日9时由我司招标采购小组进行开标,根据评分标准综合得分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赣州稀土 (略) 网站(http://**)和采购与招标网(https:///)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稀土 (略)
法人代表:黄伟雄
地 址: (略) 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道10号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