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取公告详情
(略) 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公开选取工程检测
项目编号:*-3203-5900
项目单位: (略) 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南浔区排东圩区整治工程 2.建设服务单位: (略) 南浔区千金镇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3.项目地点: (略) 南浔区千金镇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浔区千金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水闸泵站、河道整治及护岸工程等,为满足主管部门验收质量标准,需开展有关的检测工作。 5.服务金额:*.00元 6.服务资金说明:财政补助
服务类型:工程检测
服务事项:工程检测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具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具有浙江省水利厅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级、岩土工程*级、量测*级) 4.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 (略) (略) 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一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 (略) 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一)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二)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三)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相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四)中选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五)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是
服务费用: *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 (略) 南浔区千金镇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马先生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4-04-12 16:55:27
附件下载: 需求书: 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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