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 (略) :
报来《砀山绿色食品产业园 (略) 理厂 (略) 工程项目建议书》及附件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立项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建立适应绿色食品产业园目标定位 (略) 理设施体系,贯彻绿色低碳、低冲击、生态等理念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411-*-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砀山经 (略) 绿色食品 (略) 内, (略) (略) 交口西南侧地块。
四、建设内容:砀山绿色食品产业园 (略) 理厂建设规模近期1.*m3d,远期2.*m3d,本次仅实施近期工程; (略) 理单元及公辅建构筑物土建设计规模按照远期规模进行设计,设备按照近期规模配置。进 (略) 全长约6950米,压力流,管道管材采用钢丝骨架缠绕PE管,管径DN100~DN500,过路采用拉管施工。 (略) 全长约6200米,压力流,管道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DN600,过路采用拉管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依据可研为准。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约*.*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实际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依可研为准。
六、建设工期:2025年-2026年
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法办理项目用地预选址、环评、水土保持等前期工作手续,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