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舟山 (略) 年维修20件套船用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舟山 (略) 年维修20件套船用设备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定海区盐仓 (略) 15号
建设内容:
舟山 (略) 主要是一家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船舶配件维修的企业,为了更好地完成外包服务,提升企业竞争力,企业投资*元,租用舟山 (略) (略) 定海区盐仓 (略) 15号现有闲置车间,建设喷漆房、打磨房、机加工生产线等,进行船用专用设备的维修加工,项目年维修加工船用设备约20件(套)。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员工生产生活期间产生的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舟山 (略) 现有卫生设施。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后,经市 (略) 纳入定海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海。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及喷涂废气等。
①切割粉尘
自然沉降,及时清扫车间地面。加强通风排车间外。
②打磨粉尘--
抽风收集后经滤筒净化后从房顶接入排气筒(DA001)排放。
③喷涂废气
“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70~80dBA。为确保厂界噪声的达标排放,企业已采取以下降噪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2)合理布局,高噪声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高噪声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喷漆房为密闭式,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6)对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切割粉尘收尘、打磨粉尘收尘,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 (略) 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润滑油、废原料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废物、废油漆、废过滤棉,危废暂存间暂存 (略) 洁润 (略) 处置。
生活垃圾: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然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排污许可证
企业已于2023年12月20日申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89H001Y,取得登记回执。
(2)土壤、地下水和环境风险防范
土壤、地下水:项目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原料及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室内仓库。
环境风险:未设置事故应急水池,用无火花盛器或防爆型吸泵等收集事故废水,拟建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约为10m3,配备了完善的应急物资,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备案文号:*-2023-008-L。
(3)总量控制
根据《舟山 (略) 年维修20件套船用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本项目实施后,颗粒物和VOCS实行总量控制,总量控制VOCs量0.051 t/a、颗粒物量0.0227 t/a。本项目已根据总量指标进行总量申请,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排放量核算,本项目VOCs、颗粒物符合环评要求。
公示期限:2024年8月9日~2024年9月5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舟山 (略)
联系人:章育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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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稿)舟山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