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望都县铭雅鞋业厂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望都县铭雅鞋业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望都县铭雅鞋业厂
建设地点: (略) 望都县齐庄村村东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于 (略) 北侧租 (略) 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及构筑物。购置注塑生产线2条、冷粘生产线、PVC鞋底料生产线未安装。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注塑鞋#双。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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