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顺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永发改[2023] 3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申报中央增发特别国债资金及县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 ,招标人为 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永顺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永顺县万坪片
第二标段:永顺县塔卧片
第三标段:永顺县石堤片
第四标段:永顺县小溪片
第五标段:永顺县灵溪片1
第六标段:永顺县灵溪片2
2.3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危石清理, (略) , (略) ,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管桩、 注水泥浆、冠梁、格构梁,原有水沟修复,混凝土排水沟,消力井,砖砌围墙等。最高限价为 *.31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危石清理, (略) , (略) ,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管桩、 注水泥浆、冠梁、格构梁,原有水沟修复,混凝土排水沟,消力井,砖砌围墙等。最高限价为*.19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三标段:危石清理, (略) , (略) ,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管桩、 注水泥浆、冠梁、格构梁,原有水沟修复,混凝土排水沟,消力井,砖砌围墙等。最高限价为 *.45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四标段:危石清理, (略) , (略) ,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管桩、 注水泥浆、冠梁、格构梁,原有水沟修复,混凝土排水沟,消力井,砖砌围墙等。最高限价为 *.79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五标段:危石清理, (略) , (略) ,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管桩、 注水泥浆、冠梁、格构梁,原有水沟修复,混凝土排水沟,消力井,砖砌围墙等。最高限价为 *.2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六标段:危石清理, (略) , (略) ,混凝土挡土墙,浆砌片石挡土墙,钢管桩、 注水泥浆、冠梁、格构梁,原有水沟修复,混凝土排水沟,消力井,砖砌围墙等。最高限价为 *.46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部《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2016)和《湖南省地质
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B43/T1358-2017)要求,达到合格等级。
2.6 保修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②、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5月至 2024 年5月)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建设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所有类似项目必须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
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 50%)
(4)信誉要求:企业资信良好,没有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没有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如果投标人对本项目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则其所投标段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4 其他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
安全员 1 人)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须提供由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1年内连续 12 个月在本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均无在建项目。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均须持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有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必须加盖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 网 ( http://** ) 或 湘 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http://**)(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 (略) 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 (略)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1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 (略) (http://**)或湘西州 (略) (http://**)(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湘西公共 (略) 或湘西州 (略) 不见面开标室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同时 (略) 设立开标会场。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I”。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http://**)和湘西州公共 (略) (http://**)、湘西州 (略) (http://**)上发布。湖南省招标 (略) 发布内容与湘西州公共 (略) 不一致时,以湘西州公共 (略) 发布内容为准。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监督,联系方式 _0743--*_。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顺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77号
联 系 人:崔佳山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总公司)
湘西金融中心B座21楼(湘西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学海、田甜、龙海贝、杨韬
电 话: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 (略) (盖章)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