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74 号)文件规定,我局积极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略) (略) 穗丰年农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主体,设施类型为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轻钢结构厂房建设面积为66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为78.(略)元。2024年11月19日,我局种植业股、 (略) (略) 农业股组成了验收小组对项目建成情况进行全面核验,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省厅补助标准与资金兑付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规定建设内容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补助规模最高不超过分档对应的补助标准(服务面积2000-3000(含),轻钢结构厂房+露地秧田育苗,补助上限(略)元),现拟补助资金(略)元,分两批 (略) (略) 穗丰年农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首笔下拨补助资金80%计(略)元,剩余补助资金(略)元将根据服务育秧面积、育秧质量、设施管护情况等另行拨付。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略) (略) 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763-(略);联系地址: (略) (略) 太 (略) 22 (略) (略) 401室种植业管理股。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