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嵩县 (略)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项目编号: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39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嵩政采公开-2024-129
项目代码:2312-#-04-01-#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 (略) 嵩县境内
5、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田湖镇、九皋镇等2个乡镇11个行政村,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3.45公顷。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一标段:位于田湖镇张庄村,预计新增耕地17.1250公顷。
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二标段:项目位于田湖镇张庄村,预计新增耕地7.0121公顷。
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三标段:涉及田湖镇和九皋镇两个镇5个行政村,其中田湖镇涉及张庄村、裴村、古城村和下湾村等4个行政村;九皋镇涉及郭庄村等1个行政村预计新增耕地11.2367公顷。
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四标段:涉及九皋镇马沟村、石场村、老龙村等3个行政村,预计新增耕地8.6145公顷。
嵩县2022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五标段:涉及九皋镇郭庄村、宋王坪村、九店村等3个行政村预计新增耕地9.4633公顷。
注:投标人应就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范围内全部内容
8、工 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07元;其中:
一标段:#.98元;二标段:#.05元;三标段:#.28元;
四标段:#.59元;五标段:#.15元;
14、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 (略)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 (略) (略) (http://http://**.cn/), (略) 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企业电子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中标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企业电子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 (略) 上获取, (略) (略) 网站(http://**.cn),点击“http://**”进入“ (略) (略) ”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略) 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1月22日24:00, (略) (略) 网站,点击“http://**”,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 (略) (略) 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略) ”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略) 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略) 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略) 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 (略) 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略) 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 (略) 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 (略) 》、《 (略) 公共 (略) 》、《河南省 (略) 》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 (略) 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 (略)
地 址: (略) 嵩县白云大道13号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景阁 (略)
地 址: (略) 管 (略) 东大街59号1号楼2单元19楼1902室
联 系 人:齐琳伟
电 话:#
监管部门:嵩县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2024年11月15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