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就瑶海区外来入侵物种、病虫害普查项目组织邀标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按下列要求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外来入侵物种、病虫害普查项目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一)必须是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才团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完工时间:本项目完工时间为**日前。
四、拟邀标单位:
1.合肥常来 (略)
2.安徽国恩 (略)
3. (略)
五、技术要求:
项目成果需符合《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略) 农业农村厅《关 (略)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环函〔2022〕843号)、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略) 林业局《关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林护函〔2022〕34号)、 (略) 林业和园林局《 (略) 林业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成立工作专班,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并对普查成果数据的可靠性保密性负责。
六、项目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镇级行政区划为基本调查单元,对全区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开展农业、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农业、林业外来入侵物种。
(二)普查范围
全区所有的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
(三)普查内容
重点调查瑶海区农业、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等物种的种类数量、发生地点、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基本情况。构建外来入侵物种信息数据库,分析全区外来物种入侵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的趋势,研判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造成的影响,为科学防控外来物种入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区域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危害等基础数据信息;
2.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标本、样品、种质资源等实物资料;
3.采集外来入侵物种的照片、影像、等资料;
4.总结分析基础调查数据,分析研判外来入侵物种的扩散机制和入侵趋势,制定风险分级区划,提出预防治理策略规划。
(四)普查方法
以地面调查为主,结合踏查、样地调查、走访调查、场地调查等开展外业调查,全面系统地获取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数据、标本、样品及相关资料。
在外来入侵物种危害盛期或症状显露期,重点区域不少于2次踏查,一般区域不少于1次踏查。当踏查结果满足条件时,设立样地进行详查。调查时应记录详细调查信息,采集标本,拍摄影像资料,并通过普查数据采集APP填报数据。普查的具体流程和方法(包括踏查、样地调查、标本采集与整理、影像拍摄与整理、普查结果报送与审核)详见《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面上调查技术规程》。
(五)项目成果
普查成果需符合国家《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规程》、《 (略) 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技术方案的通知》和《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 (略) 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主要包括:
1.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2.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标本;
3.农业、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与治理策略报告。
七、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和规范要求。
八、付款方式:完成项目规定服务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转帐付清。
九、报价须知及要求:
(一)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万*仟元整(¥*.00)。
(二)采取一次性报价,最低价中标。
(三)报价资料应包括内容: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报价单。(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用材料袋统一密封,封面上加印询价项目名称并加盖骑缝章。)
(四)询价程序:采购方根据有效报价单位提供的书面报价和其它资料一次性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必须具备三家以上(包括三家)有效。
十、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日到**日)
十二、其它要求:
请于**日上午8:30前将报价资料 (略)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713室)。联系人:葛蕾、叶乃宇。联系电话:0551-*、*。
??????报价单.docx
瑶海区农林水务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