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鄠邑区审计局 | ||
行政区域 | 户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3月07日 14: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3月08日至2024年03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3月26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6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蔷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622 | ||
采购单位 | (略) 鄠邑区审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鄠邑区人民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22 |
项目概况
(略) 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DL-2024-004Z
项目名称: (略) 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鄠邑区第三批老旧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结算审计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相对应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须提供相应月度的缴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相应月度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a.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b.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至 2024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和《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审计局
地址:鄠邑区人民路中段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建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联系方式:029-*-6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蔷芳
电话:029-*-622
中建 (略)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