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GR(2023)-15 | 宗地总面积: | 391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马村融高太阳能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9173 | ||||||
投资强度: | 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7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2 | ||
起始价: | 12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到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获取 公开公告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2月13日 到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3年12月1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GR(2023)-15号宗地为标准地出让,按照《 (略) 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如果因地块原因影响项目开工,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 4. (略) 政府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财政局关于对山西东成 (略) 等项目没收建筑进行处置的请示》的批示意见,GR(2023)-15号宗地为连同地上没收建筑物一并出让。 (略) 财政局《 (略) 泰 (略) 在建工程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报告》(高财企函〔2021〕8号)核实,拟没收的违法建筑评估价值为*元,对应的GR(2023)-15号宗地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元。地上建筑物价款需转至财政局指定账号(开户单位: (略) 财政局,开 户 行:中国农 (略) 支行,账 号:*32,行号:*),竞买人申请报名时与土地竞买保证金一并缴清。 5.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次出让宗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均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项目节能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配套生活服务用房和办公用房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具体要求均按照“晋市建建[2023]62号”文件执行。宗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本次出让宗地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 (略) 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7.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及其他隐蔽物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8.公告结束后,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情况而定,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家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家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地上建筑物价款需 (略) 财政局指定账户。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 * *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康乐支行
开户账号:*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