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两江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渝北区渝兴广场B5座7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36 | 重庆渝北高堡湖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 (略) 两江新区宏碁大道与观港路交叉口高堡湖110kV变电站站内 | (略) (略) | 湖北君邦 (略) | 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扩建高堡湖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1台,变电容量63MVA,主变位置为站内预留,不新征地; ②扩建110kV主变进线间隔1个,仅增加相关电气设备,不涉及土建; ③扩建两组5Mvar的10kV并联电容器;扩建1台容量为630kVA的10kV接地变消弧线圈成套装置。 本期扩建工程均在变电站内预留用地进行,不新征地。 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275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期工程均位于变电站内,临时占地使用站内现有硬化道路或空地。 1.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2.1设计阶段: 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密集居民区。 1.2.2施工阶段: ①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进出场地的车辆进行限速; ②在气候较为干燥或风较大时,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减少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扬尘。 1.3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人员租赁当地闲置民房,其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 ②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在跳蹬河水域内清洗车辆及含油机械设备、固废下河等破坏水资源的行为。 1.4声环境保护措施 1.4.1设计阶段: 对本期新上3#主变进行设备选型时,优选低噪声主变设备,100%负荷运作条件下,距离主变1m处的A计权声压级≤60dB(A)。 1.4.2施工阶段: 尽量采用人工施工,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优化噪声设备布置,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合理规划车辆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安装电气设备后剩余材料作为施工垃圾按类别进行回收或清运至指定地点。 1.6电磁防护保护措施 对本期新上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 1.7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扬尘、地表水、电磁、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的责任主体为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8电磁防护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工频电磁场强度小于公众曝露限值。 1.9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对变电站内噪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并加强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②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降噪措施。 1.10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本期不新增劳动定员,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现有的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可能发生变压器绝缘冷却油泄漏,当发生泄漏事故时,变压器绝缘冷却油排入事故油池,废油立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③变压器大修时对变压器油进行过滤,将产生变压器油滤渣,滤渣产生后立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并处置。 ④在对变电站变压器检修、维护、更换或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手套在使用结束后统一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并处置; ⑤废铅酸蓄电池采取随产生随清运的方式,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暂存。 1.11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废水排放量,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站内原生化池处理后用于站区周边菜地堆肥。 1.1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防范并做好应急预案,定期检测变压器油色谱情况,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预防破损。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露的变压器绝缘冷却油经事故排油管自流进入事故集油池,事故油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期新上3#主变变压器冷却油重约为20t(换算成体积约22.5m3),站内已有2台主变单台主变压器冷却油重为22.2t(换算成体积约24.9m3)。站内现有有效容积为35m3的事故油池能够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需满足单台主变最大设备油量”的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站内事故油池、集油管道、事故池与主变及连接沟均设置有防渗措施,可以满足变压器绝缘冷却油在事故并失控情况下泄漏时不外溢至外环境。 在SF6工作区安装SF6气体泄漏在线监测报警系统,并安装抽气排气装置,备配SF6气体检漏仪。 主变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优先使用主变旁边配置的消防沙及消防灭火器进行灭火,如火势无法控制,使用消防水进行灭火,其消防水通过集油坑进入事故油池,可能存在溢流的情况下,运维人员应打开事故油池井盖,快速将事故油和消防水抽至收集罐中运走,保证事故油和消防水不会溢流出事故油池。 1.14措施的责任主体及实施效果 本项目运营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电磁环境、噪声、地表水、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确保措施有效落实;经分析,以上措施具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运行稳定性、生态保护的可达性,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生态、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磁及声环境影响能满足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能妥善处理,环境风险可控。 | 重庆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2108-*-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