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标的及底价:
1、 (略) 白蕉镇 (略) 299号8栋701房,面积为75.35平方米,出租用途为住宅用途,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8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800元,竞拍幅度每次20元。
2、 (略) (略) 15号23栋1单元2A,面积为87.7平方米,出租用途为住宅用途,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2500元。第二年起每年的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数的基础上递增5%,需交竞价保证金25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3、 (略) 白蕉镇斗门港水塔,用地面积约872平方米,出租用途为堆场用途,按现状出租,招租底价每月租金3000元,需交竞价保证金3000元,竞拍幅度每次50元。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凡是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四、相关问题及要求: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日;
2、 (略) 缴交1个月租金标准的保证金,如中标,将于签订租赁合同并向产权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如不中标者将于招租结束后15日内退回(不计利息);
3、网上竞价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上午10时00分为竞价时间(如标的有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时,1月3日上午10时00分进入限时报价期)。
4、2024年1月3日发布中标公告;
5、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征收(收回)、收储租赁标的物及相关单位要求收回租赁标的物等情形时,(略)方(出租方)可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自(略)方解除通知送达时解除,(略)方(承租方)不签收的,则(略)方在租赁标的物所在地张贴解除合同通知即视为送达。(略)方应于解除合同送达后15天内交还租赁标的物给(略)方,(略)方除将(略)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退回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略)方逾期不交还,视为(略)方已放弃留在租赁标的物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略)方可自行清理。(略)方解除合同,对(略)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
有意向者请与我租赁中心联系。
联系地址:井 (略) 83-85号( (略) 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联系人:李小姐、徐先生
联系电话:075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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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国有资产租赁中心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