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2-22
桑植县高标准农田暨农业产业示范性基地建设 | |||
(略) (略) 桑 (略) 桑植县官地坪镇、竹叶坪乡、八大公山乡、人潮溪乡、龙潭坪镇、陈家河镇、廖家村镇、洪家关白族乡、走马坪白族乡、利福塔镇10个乡镇 | * | ||
桑 (略) | 彭媛媛 | ||
32278 | 165 | ||
2025-12-30 | |||
改建 | |||
改造高标准农田9000亩,包含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科技推广;新建农业产业示范性基地建设,包含高山蔬菜种植基地11020.00亩,白茶种植示范基地10625.00亩,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单体圆拱大棚建设。 | |||
有环保措施: 粉尘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围环境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处 (略) 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拟建沉淀池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料,一部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可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应集中收集,统一运往指定的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均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同 (略) 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 |||
有环保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2)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3)施工中各种设 (略) 电。除非必须,应禁止使用柴油发电机组。(4)对较高噪声值的固定设备,应建设隔声间或声屏障。(5)除非必须并经环保部门批准,严禁在22:00-次日6:00施工。 | |||
有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环境。(2)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做好必要的截水沟和沉砂池,防止雨天水土流失污染附近村庄、水体、市政管道。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应尽可能就地回填,对不能迅速找到回填工地的余泥,根据工业园需要,堆放到合适的地方,绝不能乱堆乱放,影响环境。(3)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推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崩塌。(4)在工程场地内需构筑相应的集水沉砂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后,才能排入排水沟。(5)项目建成后,利用空地和实际需要,及时实施立体绿化地面硬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