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丰润区陡河、还乡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丰润区陡河、还乡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303-*-89-05-*),已由 (略) 丰润区行政审批局 以 丰审批字【2023】117号 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 (略) 丰润区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丰润区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略) 丰润区陡河、还乡河下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 (略) 丰润区。
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现状主槽存在不同程度淤积,为保证涝水的顺利下泄,设计对还乡河下游段主河槽 15.35km 进行清淤疏浚。(2)边坡整治工程:在还乡河两岸进行边坡整治,建设广告牌 120 个。(3)生态修复工程:在还乡河内进行生态修复。(4)水处理工程:在河道内建设水处理设施,削减入河污染物,提升河道生态环境,建设水处理设施:在陡河建设 4 处水处理设施,安装 4 套太阳能监控摄像头;在还乡河建设 12 处水处理设施,安装 12 套太阳能监控摄像头。
未尽事项以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含初步设计)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2.1.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60个月,建设期为6个月(含设计周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符合《初步设计》要求,通过项目实施,监测断面水 (略) 生态环境局考核文件要求,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月18日印发的《 (略) 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和考核奖惩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21〕5号)、 (略) 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3月19日印发的《关于对< (略) 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和考核奖惩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补充释义的通知》(唐水领办〔2021〕22号)。具体见附表:
(略) 丰润区还乡河白官屯监测断面水质治理维护质量考核指标要求:
河道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类别 | 考核目标(mg/L) | ||||
化学需氧量 | 高锰酸盐指数 | 氨氮 | 总磷 | 总氮 | |||
还乡河 | 白官屯监测断面 | Ⅳ类 | ≤ 30 | ≤ 10 | ≤ 1.5 | ≤ 0.3 | ≤ 6 |
(略) 丰润区陡河国持营监测断面水质治理维护质量考核指标要求:
河道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类别 | 考核目标(mg/L) | ||||
化学需氧量 | 高锰酸盐指数 | 氨氮 | 总磷 | 总氮 | |||
陡河 | 国持营监测断面 | Ⅲ类 | ≤ 20 | ≤ 6 | ≤1 | ≤ 0.2 | ≤ 6 |
2.1.6合同估算价:14748.07万元。
2.1.7 评审方式: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按照审核意见优化设计服务,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的项目使用功能并审查合格;图纸变更及现场洽商内容等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合格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工程缺陷修复及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施工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导致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中标人承担后续运营维护54个月。
(6)设备所属权归发包人所有,养护完成后,中标方将全部设备移交发包人,同时保证设备运行状态正常使用。
(7)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等,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②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未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对象(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⑤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5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说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得不同的二个人或三个人。
3.6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8年1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类似项目指水利水电或环保工程(含河道整治或水生态治理或污水处理工程)。
(2)业绩是指: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 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家(≤3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③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④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8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政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施工企业:建筑业;设计企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09:00至2023年11月20日17:3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00前(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送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2月08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 办理流程详见 http://**中的“CA 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 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须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2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http://** )首页“新闻公告”中“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丰润区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星原 (略) |
地址: (略) 丰润区端明南路39号 | 地址: (略) 丰润区建华小区A座5层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郝晓亮 | 联系人:宋立峥 |
电话:0315-* | 电话:0315-*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建行唐山丰润支行 |
账号:/ | 账号:*01121 |
特别提醒:
(1)投标人应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略) 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略) 场主体的注册核验咨询电话:0315-*,0315-*,技术支持电话:*、0315-*。
(2)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内登录“惠招标”(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惠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对公开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
(3)本项目采用“惠招标”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将已下载的.HZB格式招标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惠招标”技术支持联系方式:*@*hbykj.com,QQ:*/*/*,电话400-780-9998(工作时间:8:00-21:30)。
(4)下载招标文件、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CA (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8-2981; 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