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空调设备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市公 (略) 受 (略) 的委托,将于近期就 (略) 空调设备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 日下午17 :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 (略) 市公 (略) (略) ( (略) 大 (略) 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 *** ,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 63.com;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 ***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 (略) 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