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畲乡年 文化闹新春”春节文化大拜年系列之“龙腾狮舞闹元宵”活动方案》问卷调查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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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略) 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在重大决策前,需对《“魅力畲乡年 文化闹新春”春节文化大拜年系列之“龙腾狮舞闹元宵”活动方案》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活动概况 (一)活动名称:“魅力畲乡年 文化闹新春”春节文化大拜年系列之“龙腾狮舞闹元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4年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日)19:00—21:00 (三)活动地点:路线一石印山公园——凤凰酒店路口(1.9公里) 路线二天境小区——凤凰酒店路口(2.6公里) (四)社会风险评估委托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馆 (五)活动内容:英川板龙队、鸬鹚板龙队、朱坑、大均狮子队、鹤溪村民俗队、大鼓车队、九龙鱼灯、3D飞天舞龙表演等踩街活动。 二、征求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一)征求意见范围:拟举办活动影响范围内可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相关者。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活动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活动对当地居民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活动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序; (4)该活动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对该活动的态度和建议;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表达对该活动涉及社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以及您的意见建议;亦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问题,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 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注明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 (二)征求意见时间: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7天。 四、承担社会风险调查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一)活动前期协调机构:景宁畲族自治县文化馆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川路1号文化馆 联系人:柳云娟 联系电话:0578-* 电子邮箱:*@*q.com (二)编制单位:浙江五楼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略) 景宁县鹤溪北路168号 联系人:叶知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社会风险分析公众意见)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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