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投核字〔2024〕5号
梧州 (略) :
《梧州 (略) 关于请 (略) 厨余垃圾处置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厨余垃圾处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 (略) 厨余垃圾处置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401-*-04-02-*。
项目建设单位:梧州 (略) 。
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圩区新地镇古令村底廨组,梧州 (略) 餐厨项目预处理车间内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为50t/d, (略)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工程现有设备进行协同处置,在现状的综合预处理车间内,增加厨余预处理系统,配套滤液预处理设备、工艺管阀系统及控制系统。工艺路线:项目厨余处理工艺设置以充分与焚烧厂协同为原则,采用“物料接收+粗破碎+协同餐厨处理+湿法厌氧”为主的工艺路线。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335万元,项目业主自有资金110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33%,其余资金由业主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四、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五、项目的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项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桂(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项目在餐厨项目预处理车间内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梧州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梧州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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