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河〔2024〕1号
藤县水土保持站:
你单位《关于申请藤县平福乡社平村社平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报批稿)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我局委托的广西珠委南 (略) 对《藤县平福乡社平村社平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的通知》(水保生函﹝2010﹞22号)、《关于印发<广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广西水土保持工程验收办法>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14﹞600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实施方案》的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和规模。工程建设内容:
1.坡面水土流失治理
种植桃树林0.511hm2,灌溉渠道防渗改造100m。
2.河(沟)道及湖库周边水土流失治理
河道整治长293m,建设下河码头1座、人行便桥1座、滚水坝1座、巡河步道142m,撒播草籽920 m2。
3.封禁治理生态修复
封禁治理面积350.96hm2,设立宣传牌4块,封育治理封山碑1座。
4.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屋前边角地种植桃树30株,新建生态小广场494m2,建设人行步道113m,新建太阳能路灯15套。
(二)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2.13万元。
(三)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总体布置、措施设计及施工组织管理。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及工程效益分析。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实施方案,重新审批。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 1.藤县平福乡社平村社平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2.关于藤县平福乡社平村社平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意见( (略) 咨技审〔2024〕6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藤县平福乡社平村社平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
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I | 工程部分投资 | ||||
一 | 建筑工程 | 104.84 | 104.84 | ||
(一) | 封禁治理生态修复 | 1.04 | 1.04 | ||
(二) | 坡面水土流失治理 | 7.84 | 7.84 | ||
(三) | 河(沟)道及湖库周边水土流失治理 | 67.63 | 67.63 | ||
(四) | 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 28.33 | 28.33 | ||
二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
三 |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四 | 临时工程 | 5.47 | 5.47 | ||
(一) | 导流工程 | 1.92 | 1.92 | ||
(二) | 临时道路工程 | 0.85 | 0.85 | ||
(三)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1.61 | 1.61 | ||
(四)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1.09 | 1.09 | ||
五 | 独立费用 | 25.05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7.82 | 7.82 | ||
(二)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7.23 | 7.23 | ||
(三) | 其他 | 10.00 | 10.00 | ||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 110.31 | 25.05 | 135.36 | ||
基本预备费(5%) | 6.77 | ||||
静态总投资 | 142.13 | ||||
价差预备费 | |||||
建设期融资利息 | |||||
工程部分总投资 | 142.13 | ||||
II | 移民与环境投资 | ||||
一 | 水土保持工程 | ||||
二 | 环境保护工程 | ||||
移民与环境总投资 | |||||
III | 工程投资总计 | ||||
静态总投资 | 142.13 | ||||
总投资 | 14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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