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12日-18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旺畜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一期)、四川德力 (略) 食品级包装盒及生活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形式 | 审批文号及批复下载 | 审批时间 |
1 | (略) (略) (略) 旺畜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一期) | (略) (略) | (略) 广济镇火烧埝社区5组 | 报告表 | (公示版)德环审批[2023]185号 (略) 旺畜生猪屠宰场迁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批复.pdf | 2023年7月12日 |
2 | 四川德力 (略) 食品级包装盒及生活用品生产项目 | 四川德力 (略) | (略) 武都社区11组 | 报告表 | (公示版)德环审批[2023]189号关于对四川德力 (略) 食品级包装盒及生活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2023年7月18日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8-*
通讯地址: (略) 松花江北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