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清公司2024年食材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略) 2024年食材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 (略) 璧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碧清公司2024年食材定点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服务期限:1年(365天)。
2.3比选服务范围: (略) 璧 (略) 食堂配送有质量保障的食材。食堂工作日每天约有70人就餐,周末及节假日约16人就餐。
供应范围为:米、面、油、奶制品、肉类(鸡、鸭、鹅、鱼、兔、猪肉等均为当日鲜货,不得为冻货)、禽蛋、水果、新鲜蔬菜、馒头、包子、米糕、副食、调料、干杂货、冻品类等食堂所需食材。*方根据*方开具的送货清单供应当天食材,正常供应时间为每天早上7:40以前送至指定地点,若遇特殊情况,根据*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若遇停电、停气、停水等特殊原因导致食堂不能正常工作的, (略) 提供当日送餐。
2.4、暂估合同价:不超过*元。
2.5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略) 璧 (略) 食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个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合同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元(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不低于*元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同中未明确合同金额的,以该合同下发票金额为准,均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质量及配送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1)质量承诺:如中标后,投标人提供食材均需满足比选人质量要求,若比选人发现投标人提供的食材不符合质量约定,投标人将承担本比选文件合同中约定的相应责任。
(2)配送承诺:投标人承诺按要求在每日07:40以前配送食材至比选人指定的地点,应急配送需在30分钟内予以响应并送达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 (略)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 (略) 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 (略) 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 (略)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非法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3月25日起可自行在重庆 (略) 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 (略) 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 (略) 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略) 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重庆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 (略) 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采用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3月29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 (略) 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 (略) 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璧 (略)
地址: (略) 璧 (略)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址: (略) 渝北区龙塔 (略) 262号二层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