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关于综合档案室项目建设采购需求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 文章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0-23 浏览: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关于综合档案室项目建设采购需求公告
为保证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日常办公需求,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综合档案室项目建设进行采购。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综合档案室项目
(三)项目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33.73万元(含税)。报价超过预算无效。
(四)项目实施地点: (略) 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五)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交付使用,履行到货质量、数量相关验收手续等。
二、项目采购需求
档案库房满足防城港港口引航服务中心四层防城港引航站综合档案室用房档案储存需求。详见附件1《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表》。
(一)报价包含全套设备原价、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
(二)质保期:自全套档案库房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否则报价无效。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投标报价函;
(二)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应包含档案库房详细组成部件、技术参数、所需证明材料以及质保期内相关要求。若报价人填报内容不够清晰,由此造成对报价人作出不利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负);
(三)营业执照(所投产品类别应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六)产品效果图;
(七)售后服务方案;
(八)近一年(2022年11月1日起)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附带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装订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另外,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五、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在符合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中进行评选,综合评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六、网上公告媒体及时间
本公告在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自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比选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采购人现场递交有关报价材 (略) 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二楼210室。报名截止时间未收到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报名时间延期至11月1日下午18时,延期后则在实际报名的供应商中进行比选(报名时请出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事项
(一)联系人及电话:朱工,0770-*。
(二)联系地址: (略) 中心区北半部金花茶大道东侧防城港引航站二楼210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防城港引航站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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